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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配聖事

婚姻是男女二人,在基督的愛內,自由地將自己交給對方,願意共同勉力度一個更圓滿的基督徒生活;並在二人的相愛中,傳宗接代,負起教養子女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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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婚姻應留意事項
  • 準備結婚的男女,應於婚禮前至少半年向將舉行婚禮的聖堂區登記,安排婚禮地點、日期及填寫一份男女雙方初步個人資料和自由身分的表格。

  • 應與所屬堂區的司鐸主持的「婚前查詢」。

  • 新人雙方須到任何政府婚姻登記處,並聲明是天主教徒,要到某天主教聖堂舉行婚禮,以便領取婚姻登記官證明書,俗稱「教堂紙」。

  • 建議婚禮日期須待婚前查詢辦妥及雙方向聖堂辦事處呈交政府婚姻登記處簽發的婚姻登記官證明書,方可作實。

  • 參加由「香港明愛家庭服務」及「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所舉辦的教友婚前培育活動及婚前輔導或接受類似的婚前培育。

​查詢詳情可致電堂區辦事處,或親臨聖堂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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