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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領洗

是耶穌親自建立的。使人藉著聖神及水的洗禮而重生,成為天父的子女,公開加入教會團體,成為基督徒,負起傳揚福音的使命。人的悔改和皈依,是歸向死而復活的基督,它要求我們除了懂得教義外,要以祈禱和反省,在信友團體中不斷更新。領洗之後才可領受其他的聖事。

嬰兒領洗須知

出生於公教家庭,縱使只是父母其中一方屬教友的嬰兒,也應於領取出世紙後即領洗。 領洗前應注意以下事項:

  • 父母應預早到堂區辦事處申請,並填寫申請表格。

  • 申請時,須出示嬰兒出世紙副本及嬰兒父母的領洗和結婚證明。

  • 嬰兒的父母應自請妥代父母,申請時並提交代父母領洗和領堅振證明。

  • 嬰兒領洗前,父母及代父母須參加講解有關領洗的聚會。

申請者須知

  1. 父母雙方或一方在結婚時已經是教友,倘結婚時沒有在聖堂登記和祝福婚姻,需要趁此機會,先行補辦登記,接受祝福。有關登記,隨後通知。

  2. 教會願意孩子領洗,是基於母父母和教會的信德,而父母亦該答應負起培育孩子信仰的責任。

  3. 父母雖是教友,但不履行信仰生活,包括參與感恩祭,或沒有能力培育孩子信仰,教會要求父母先行實踐信仰後,才會給予孩子施洗。

  4. 如果父母不是教友,家庭中亦沒有近親能培育孩子信仰成長,最好讓孩子成長後,經慕道班或主日學才領洗。

  5. 為解釋嬰孩洗禮的意義,父母和代父母需要出席兩次分享聚會,

    1. 有關孩子洗禮的意義及各人的責任

    2. 洗禮的儀式和綵排

申請表格可在下方的按鈕下載。

填寫表格後,請連同所需資料交回堂區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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